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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国决定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双反关税

发布日期:2012-11-12 稿件来源:admin 浏览量:2597

     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(USITC)11月7日作出终裁,认定从中国进口的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实质性损害美国相关产业,美国将对此类产品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(双反)关税。

     USITC六位委员均投赞成票,通过这项决定。

     早前,美国商务部10月10日作出终裁,认定从中国进口的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。

      根据美国商务部今年10月份裁定的幅度,美国将对中国产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征收18.32%至249.96%的反倾销税,以及14.78%至15.97%的反补贴税。同时,根据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另一个裁决,针对此类产品的“双反”关税令不适用追溯原则,因此反补贴关税从今年3月20日起征收,反倾销关税从今年5月17日起征收。

      就美国商务部终裁,中国商务部当时回应称,美国商务部无视中国政府和中国企业的合理抗辩,对中国输美太阳能电池产品采取不公正征税措施,中方对裁决结果表示强烈不满。

     据美国商务部数据,2011年,国从中国进口了价值约31亿美元的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。

     截至财新记者发稿,中国商务部尚未就USITC终裁作出回应。

     但此事仍引发市场对中国采取报复性措施的担忧。此前,中国商务部已决定,对原产于美国、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进行双反调查,并对原产于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展开反倾销调查。来源:中国能源网 

 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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