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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改委清理高耗能优惠电价 严控煤企涨价

发布日期:2011-06-01 稿件来源:admin 浏览量:4608

      5月30日,记者从国家发改委获悉,国家将要求各地清理对高耗能行业的优惠电价,同时严格监管煤企涨价。

  将加强对煤炭价格监管

  据悉,15个调电价省市的选择,主要根据两个指标确定:发电利用小时和以省为单位的亏损面,主要解决因煤价过高而导致的发电亏损问题。

  分析认为,如果煤价每吨上调超过40元,将抵消本次2分左右的上网电价。为了防止煤价跟着电价上涨,相关部门将加强对煤炭价格的监管,保持电煤价格稳定。

  此前,发改委已经下发通知要求合同煤供应价格维持2010年水平,不得变相涨价。当前相关部门的检查组正在开展电煤合同的检查工作,已经发现一些企业存在涨价行为。相关部门已经要求煤企清退多余涨价款。相关负责人士表示,煤企若整改不到位,将予以处罚。

  禁止各地对高耗能企业实施优惠电价

  此外,发改委的相关部门将禁止各地对高耗能企业实施优惠电价。据悉,今年以来各地的高耗能行业有“死灰复燃”迹象。

  来自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的数据显示,1-4月份,用电量的同比增幅达12.4%,17个省市用电量增幅超过这一平均值,其中新疆的增幅达到33.9%。而用电量增长中的一个重要因素是高耗能企业,制造业中黑色金属冶炼、有色、水泥等增幅较大。

  “长期以来,高耗能行业的电价较低,高耗能行业的发展,污染留在国内,低价出口,还被其他国家征收反倾销税,这样的发展难以持续。”分析人士表示。

  因此,发改委将要求各省市开展针对高耗能行业优惠电价的清理工作。(来源:新浪财经 2011-5-31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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