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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改委部署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 长期合同运力优先

发布日期:2014-12-10 稿件来源:admin 浏览量:4456
      中国电力报 中电新闻网记者 孔剑菲 报道 12月5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 《中文博彩平台》。通知指出,鼓励签订煤炭中长期合同,对确认的2年期以上中长期合同,要求运力在配置和执行上要予以优先保障。
  通知明确,在产运需衔接工作中,凡依法依规生产、经营的煤炭和用户企业,均可自主参与衔接。煤矿与电力等需方签订的年度合同,矿点、用户以及供货渠道等应与上年保持相对稳定。对2015年供需双方签订并确认的2年期以上中长期煤炭合同,铁路、港航企业在运力配置上要予以优先保障,并在日常执行中优先安排运输。
  为更好发挥政府作用,加强衔接指导监管,通知规定,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方面加强对煤炭产运需衔接的指导,对脱离实际、签订虚假合同的;对存在违法违规建设生产、超能力生产和不安全生产的企业,一经发现,将予以严肃查处。各地区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为促进公平竞争、维护合法契约、构建统一市场创造必要条件,不得实行地方保护,不得干预供需双方自主衔接、签订合同。
  通知强调,各有关方面要引导供需双方遵循市场规律,自主协商定价,坚决抵制和打击低价倾销、恶性竞争和价格垄断等不法行为。同时,各地要按照煤炭资源税改革部署,尽快清理涉煤收费基金,严肃查处违规收费行为,确保不增加煤炭企业总体负担。
  通知还规定,要进一步推进煤炭交易诚信体系建设,健全信用记录,强化信用约束。用户企业依据实际需要,自主衔接签订合同。合同的数量、质量、价格及违约责任等内容应规范完整、真实有效。
  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,供需双方要加快衔接进度,抓紧签订合同。煤炭工业协会要加强与有关部门和企业的联系,在12月底前完成合同汇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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